东莞万江小产权房离婚打官司,房屋权益分割实操要点


万江作为东莞城区,小产权房存量较多,离婚时小产权房财产纠纷频发。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本地司法实践说明: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决小产权房所有权,但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决使用权并处理折价补偿。

小产权房因土地性质限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存在法律认可的所有权,所以东莞法院不会作出所有权分割判决。但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的小产权房,存在财产价值与使用价值,法院可以对房屋使用权以及对应的财产利益进行处理。

万江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重点审查三项内容:房屋是否存在书面购买协议、出资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村委统建楼,有购房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不属于违建,法院一般可以对使用权进行分割。法院裁判会优先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女方、无房居住一方,判决房屋由一方使用,使用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参考原始购房价、装修费用、房屋现状,不会直接参照周边商品房价格。

如果房屋没有任何报建手续,属于违法建筑,法院将不予处理房屋权益。双方私下签订的分割协议仅为内部约定,一旦房屋被拆除,协议很难保障双方权益。

张瑞山律师提醒当事人,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要在离婚协议或起诉状中写 “房屋所有权归一方”,该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协议离婚应当写明房屋使用权归属、补偿款支付、拆迁收益分配、房屋交接事宜。诉讼离婚要规范诉讼请求,重点提交出资证据。

很多当事人拿到使用权判决之后,误以为房子就是自己名下的房产,这个认知存在巨大风险。使用权判决不能对抗行政拆迁,也不能办理过户,房屋对外交易依然受限。

万江小产权房离婚纠纷专业性强,不同房屋情况裁判结果差异很大,建议提前咨询东莞婚姻家事律师评估案件。张瑞山律师,联系电话:1371293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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