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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离婚要点很多当事人第一次在东莞起诉离婚,没有充分感情破裂证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处理,不清楚二次起诉时间、证据怎么准备、判离概率。张瑞山律师讲解第一次判不离之后的维权方案,兼顾抚养权和财产准备。 按照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等待判决生效满 6 个月,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6 个月等待期不是分居要求,只是起诉时间限制;如果在此期间发生家暴、对方转移大额财产、严重虐待等新情况,可以不受 6 个月限制,直接起诉。 第一次判不离之后,建议分居,保留分居证据,是第二次起诉重要证据。分居证据可以是租房合同、租金转账记录、物业证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持续分居满一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这是民法典明确的法定情形,对二次起诉当事人非常有利。 不要空等六个月,这段时间重点收集三类证据:感情破裂证据、抚养权证据、财产线索。持续留意对方有没有转移存款、房产、车辆,发现转移及时固定线索,二次立案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有孩子的一方,继续保持稳定陪伴照料,不要中断陪伴,维持抚养优势。 第二次起诉,诉讼请求和第一次基本一致,同时把第一次判决书作为证据提交,证明已经起诉过一次,双方感情没有和好。东莞司法实践,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概率远高于第一次,但不等于一定判离,如果对方举证双方还有沟通、共同生活,法官依然有可能再次不判离。 张瑞山律师提示,也可以在 6 个月冷静期内协商协议离婚,走民政局离婚冷静期流程,协议不成再等待二次起诉。两次起诉之间,尽量避免和对方发生激烈冲突、暴力争执,不利记录会影响抚养权争取。两次诉讼策略连贯,证据提前规划,才能提高二次起诉一次性判离的概率。 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电话: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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