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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父母帮忙出首付,东莞离婚如何分割

作者: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东莞很多家庭,子女婚前买房,由父母出资支付首付,子女办理按揭贷款,结婚之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房贷。一旦离婚,父母出资的首付到底算谁的,经常成为家庭矛盾焦点,东莞法院对此有明确裁判规则。

情形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该首付推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房屋原则判归登记子女一方;父母首付部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本息及对应增值,得房一方向配偶支付补偿;剩余房贷由登记方自行承担。

情形二:婚前父母出资首付,但是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赠与,整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再适用 78 条补偿规则,法院结合父母出资贡献、婚龄、子女抚养情况确定分割比例。

情形三:父母出资首付,当初是借款,不是赠与。要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实借贷合意。离婚时,该笔首付属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另行处理,不能直接抵扣房产补偿款。实务当中,离婚诉讼中,父母另案起诉民间借贷,是东莞非常常见的处理方式。

很多当事人的误区:父母转账备注 “购房”,就直接认定是借款。仅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法院一般优先推定为赠与,不能直接认定借款。想要认定父母出资属于借款,需要充分证据证明借贷意思表示。

还要区分婚前父母出资和婚后父母出资,二者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婚后父母出资首付,没有书面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司法实践中,东莞法院大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实务证据提示:父母转账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出资凭证,应当妥善保存。如果担心日后产生纠纷,婚前可以签署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出资只赠与己方子女;或者签署借条,明确属于借款。

离婚诉讼当中,父母出资的性质直接影响房产补偿金额,证据准备不到位,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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