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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道滘婚后自建房离婚分割,法官裁判重点参考哪些事实


道滘法庭处理婚后自建房离婚纠纷,在认定共同财产、确定补偿金额、划分使用权时,会综合多项事实,并非简单直接对半分割。了解裁判参考要点,有利于当事人收集证据、预判案件结果。

第一,建房出资来源。重点审查建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婚后共同收入,还是一方婚前积蓄,或是一方父母出资。父母出资没有书面明确赠与夫妻双方,一般认定为对己方子女个人赠与。父母出资属于借款,需要有借条佐证,否则容易被认定为赠与。夫妻共同出资包含出钱、出力,共同参与建房施工管理,也可以作为贡献参考。

第二,宅基地来源与登记权利人。宅基地是婚前分得,还是婚后审批取得;登记在夫妻一方、双方,还是登记在父母名下,直接决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分割范围。

第三,双方户口身份。是否属于道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定能否取得房屋使用权。非本村户籍,一般只支持折价补偿,难以取得房屋居住使用权。

第四,照顾女方、抚养子女权益原则。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小孩一方,如果无其他住房,法院在划分使用权或者计算补偿金额时,会予以适度倾斜。

第五,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结婚时间较短,婚后建房,会重点参考实际出资比例;结婚多年,长期共同生活建房,更倾向均等分割房屋价值。

第六,房屋现状。房屋实际由谁居住使用、房屋层数结构,判断是否适合分层分割使用;如果房屋存在违建、没有报建手续,法院一般不处理所有权,仅酌情处理占有使用利益。

提示,自建房补偿金额,一般按建筑重置成本评估,不是参照周边商品房市场价。很多当事人以商品房价格主张补偿,诉讼请求得不到法庭支持。

东莞道滘离婚财产纠纷,可委托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电话 13712931166,官网www.zhangruishan.com,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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