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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如何分割律师信箱: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文/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在婚姻家事法律咨询中,这是一个高频问题:"张律师,婚后我父母出钱买了套房,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了,房子算我的还是夫妻共同的?" 这个问题在2025年2月1日之后,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的施行,有了全新的答案。今天,我就结合新规,为您系统解析这类房产的分割规则。 一、核心结论:2025年新规的重大变化2025年2月1日之前:根据原《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1-6。 2025年2月1日之后:根据《解释二》第八条,即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人名下,若无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可以判决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同时根据多种因素确定对另一方的补偿-1-8。 这是一个从"登记主义"向"出资本位+综合考量"的重大转变-7。 二、两种情形的具体分割规则情形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最接近您问的情况)第一步:看有无约定 第二步:无约定时的分割规则
补偿比例范围:实践中,补偿比例通常在10%-50%之间浮动。结婚时间短(如1-2年)且无子女的,补偿可能较低甚至不补偿;结婚时间长、有子女、无过错的,补偿可能接近50%-1-7。 情形二: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只付首付)如果是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处理规则如下-2-4-8:
注意:这种情况下的补偿比例通常高于全额出资情形,因为另一方参与了共同还贷-9。 三、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案例一:北京朝阳法院(2025年)——出资97%,补偿40%张某父母婚后出资322万元(占97%)全款购房,登记在张某名下,后张某出轨。妻子婚后全职照顾家庭、无收入来源。 判决结果:房屋归张某所有,张某支付妻子折价款60万元(约为房屋现值500万元的12%,但考虑了出资比例后的酌定补偿)-10。 案例二:综合参考模型——出资60%,补偿55%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女方婚后生育两子并全职育儿8年。 判决结果: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55%补偿款——高于女方的出资比例,体现了对家庭贡献的肯定-7。 四、特别提示:约定优先,书面为王父母出资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
风险提示: 五、律师总结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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