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争夺抚养权常见误区,很多当事人因此败诉


在东莞办理大量离婚抚养权案件,张瑞山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踩入相同误区,看似有理,实际上严重影响案件结果。本文梳理东莞抚养权诉讼中高频败诉误区,帮助当事人避开法律陷阱。

误区一:收入更高,就一定能拿到抚养权。很多工厂老板、企业高管认为,只要工资流水高,稳赢抚养权。东莞法院审判实践明确,经济条件只是辅助参考。如果高薪一方长期加班、异地工作,日常完全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而另一方虽然收入一般,但每天接送、辅导学习,稳定照料孩子,法院大概率判给长期陪伴一方。充足的陪伴和稳定的生活,远比单纯高收入更重要。

误区二: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对方见面,就能拿到抚养权。这是最危险的误区。东莞法院近年出台家事审判机制,对于离婚诉讼期间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阻碍探视的行为,可出具人格权侵害禁令,强制停止藏匿行为。藏匿孩子的行为,会被法官认定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直接降低抚养权胜诉概率,即便暂时控制孩子,也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误区三:八周岁以上孩子愿意跟自己,就一定胜诉。孩子意愿是重要参考,不是决定性判决标准。如果孩子选择的一方存在家暴、赌博、严重疾病、无稳定居所等情况,法院不会仅仅依据孩子的陈述判决。同时,不要诱导、恐吓孩子,教孩子在法官面前怎么说,一旦被法官发现,会直接采信对方意见。

误区四:对方有过错(出轨),抚养权一定归自己。婚外情属于婚姻过错,但不直接等同于不适宜抚养孩子。东莞法院区分婚姻过错和抚养能力。只有出轨伴随家暴、遗弃、疏于照顾孩子等情况,才会作为不利因素;单纯感情出轨,不代表丧失抚养权。

误区五:祖辈帮忙带娃,抚养权直接归自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协助照顾,只能作为加分项。抚养权的主体是父母,老人愿意带孩子不能替代父母的陪伴义务,不能单独以此获得抚养权。

张瑞山律师建议,争夺抚养权,核心思路是向法院证明:你可以持续稳定照顾孩子,现有生活、教育环境对孩子有利,同时合法提交对方不利于抚养的证据。不要采取抢孩子、断联、恶意诱导孩子等过激手段。

东莞离婚抚养权案件,可咨询张瑞山律师,电话 13712931166,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官网www.zhangruishan.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普法,不构成法律保证,具体案件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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