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手写婚内财产协议实操书写要点,降低被法院驳回风险
在东莞长安,很多家庭自行手写婚内财产协议,但因为书写不规范,诉讼中不被法庭采信。张瑞山律师结合长安法庭家事案件,梳理手写婚内财产协议实操要点,帮助夫妻起草一份可以被法院认可的手写版本。
第一,全部内容尽量本人完整手写,减少大面积涂改。如果确实需要修改,每一处涂改位置,夫妻二人都要手写签名并按手印,标注修改日期。不建议一半打印、一半手写补充,若要手写补充条款,双方必须在补充文字旁边共同签字确认,防止后续一方主张补充内容是单方事后添加。
第二,协议开头写明夫妻双方完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正文明确:本协议为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不以离婚作为生效条件。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逐项列明财产:房产写清楚地址、不动产权证号;车辆写明车牌;存款写明归属;股权写明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同时可以约定租金、理财收益归属。
第三,财产、债务分开约定。明确哪些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哪些归乙方个人所有,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写明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切记不要写 “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出轨则全部财产归一方” 这类忠诚约束条款,该类内容在东莞长安法庭一般不予支持。
第四,文末必须夫妻双方亲笔手写签名,完整书写签订的年、月、日,只签字不写日期,庭审中容易被对方质疑签署时间,增加举证难度。协议原件至少保存两份,夫妻各执一份,不要只留存唯一一份。
第五,涉及不动产的特别提示。手写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协议本身有效,但只是夫妻内部约定,务必及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只签协议不办理过户,房屋物权不发生变动,存在被查封、被单方处置的风险。
很多当事人会问,手写协议要不要找见证人?法律没有强制需要见证人,双方自愿签字即生效;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签字,可以进一步提升证据效力,但不是必备条件。
案件管辖提示,长安镇离婚及婚内财产纠纷,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立案。起诉时,一定要提交手写原件,复印件如果对方不认可,证明力会大打折扣。
张瑞山律师提示,手写婚内财产协议看似简单,条款稍有疏漏,诉讼中就会产生巨大争议。长安有婚内财产法律疑问,可联系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张瑞山律师,电话 13712931166,执业证号 14419201110247756,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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