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不想离婚,对方偷偷抵押、卖房,可以不离婚直接起诉分割房产吗?


绝大多数人有一个固化认知:夫妻财产分割只能在离婚的时候一并处理。现实当中不少当事人感情尚未破裂,暂时不愿意离婚,但发现配偶恶意变卖、抵押共同房产,财产面临重大损失。东莞张瑞山律师讲解婚内分割共同财产法定情形,打破大众固有认知。
《民法典》明确两种情形,无需起诉离婚,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第一种,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第二种,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配偶私自出售、抵押婚内共有房产,属于第一种法定情形。受害一方可以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房屋或者对应的售房款,防止财产持续流失。
张瑞山律师提示实务难点:法院受理婚内财产分割案件审查标准较严格,需要充分证明对方行为具备恶意,明显损害共有权益。单纯担心对方以后卖房,不能直接起诉分割;必须要有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实施的私自处分行为作为事实依据。
对比两条维权路径:路径一,起诉确认买卖 / 抵押行为无效,保住房屋;路径二,无法保住房屋时,提起婚内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补偿。两条路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选择,也可以合理规划先后顺序。
同时提醒:婚内分割财产判决生效后,双方对应财产变为按份所有;后续再次离婚,该部分财产不再重新共同分割。当事人需要结合自身诉求谨慎选择诉讼方向。不想离婚,但房产面临被私自处置风险,想要评估能否提起婚内财产分割诉讼,可联系张瑞山律师咨询。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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