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保姆尽心照料获赠遗产,法院力挺协议效力



在人生的暮年,许多老人面临着如何安排身后事和晚年生活的难题。高老太的故事,便是这众多案例中的一个典型。她未婚未育,晚年时,其同事的女儿曹女士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她的责任。这份情谊,原本应是温暖人心的,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人们的预料。


2018年,高老太与曹女士签订了一份意定监护协议和遗赠遗嘱,这份协议如同一纸契约,将两人的关系牢牢绑定。然而,随着高老太进入养老院,她的生活轨迹再次发生了变化。在那里,她结识了养老服务人员薛女士,并对其产生了深深的信赖。于是,薛女士成为了高老太的专职保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日渐亲密。


然而,好景不长,高老太与曹女士之间产生了矛盾。2020年,高老太毅然决然地解除了与曹女士的意定监护人关系,并撤销了遗赠给她的遗嘱。与此同时,她与薛女士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这份协议如同一份新的契约,规定了薛女士需要承担高老太的生养死葬事务,而高老太则愿意将自己的存款、理财产品以及其他一切合法财产遗赠给薛女士。


这份协议,对于薛女士来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对于高老太来说,则是一份对未来的期许。然而,当高老太离世后,这份协议却引发了一场遗产争夺战。曹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高老太的部分遗产,并取消薛女士获得遗赠的权利。


面对这场纷争,法院进行了深入的审理。法院认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的双方法律行为,它体现了遗赠人和扶养人的共同意志。在这份协议中,薛女士承担了高老太的生养死葬义务,并因此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而遗赠人高老太在晚年最需要的,并非经济上的帮助,而是日常照料、紧急救治以及体力、精神上的扶助。这些,薛女士都做到了。


曹女士主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因为,在法定继承的规定中,虽然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主张分得遗产,但这并不适用于存在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更何况,高老太在生前已经撤销了与曹女士的意定监护协议和遗赠遗嘱,两人之间在人身关系上不再有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关系,在遗产上也不再有遗赠和受遗赠的关系。


法官的解读,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这场纷争的迷雾。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签署这份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以及提供扶养的具体内容、办法、期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益。


高老太的故事,虽然以一场纷争告终,但它却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在晚年生活中,如何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和日常生活,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而遗赠扶养协议,或许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建站ABC 建站ABC提供技术支持
  • 首页
  • 电话
  • 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