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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