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符合管辖条件,可以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虎门法庭起诉离婚后,很多当事人不清楚要准备哪些资料、怎么提交立案。张瑞山律师整理虎门离婚案件完整立案材料清单、立案操作流程。
一、必备基础材料
民事起诉状:按被告人数 + 1 份提交,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包含: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事实理由简述结婚时间、子女情况、感情破裂原因。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管辖证明材料:被告在虎门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 / 流动人口登记记录等),这是外地户籍立案的核心材料,缺少会直接不予受理。
子女相关材料: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用于抚养权、抚养费审理。
财产、债务证据: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商铺、股权、共同债务凭证,有则准备复印件,原件开庭核验。
感情破裂证据:分居证明、家暴报警回执、聊天记录、录音等,没有也可以立案。
送达地址确认书;委托律师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所所函。
二、立案渠道
①线上立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传全部材料预立案,等待法庭审核,材料不足会通知补正;
②线下立案:直接前往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虎门法庭诉讼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三、案件审理流程
诉前调解:虎门法庭收到立案材料,优先安排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可以直接生效;调解不成,转正式立案。
立案受理:材料齐全,7 日内受理,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开庭审理:送达开庭传票,开庭包含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离婚案件原则上双方本人应当出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需要提交书面意见。
一审审限:简易程序一般 3 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 6 个月。
判决结果: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要等待 6 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张瑞山律师提醒:很多外地当事人容易踩坑,只准备自己的居住证,没有准备被告的居住证明,到窗口立案直接被退回。建议提前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登记记录,确认连续居住时间。
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张瑞山律师,处理虎门离婚、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件,电话:1371293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