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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屋被偷偷抵押!抵押有效吗?能不能撤销抵押登记|张瑞山律师


东莞大量婚后购置房产只登记单方名下,部分人私下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办理抵押借款,配偶全程不知情。很多当事人咨询:我没有签字同意抵押,这套夫妻共同房产设立的抵押权到底能不能撤销?东莞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法院同类判例作出详细解读。
《民法典》第 301 条明确,处分共同共有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婚内共同房产属于共同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设立抵押,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等于抵押登记必然无效,核心审查抵押权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是正规银行抵押贷款,银行审核存在重大疏漏:明知借款人已婚,没有核验结婚证、没有要求配偶到场签字,甚至放任对方伪造离婚证、离婚协议办理抵押。此种情形,银行不构成善意,配偶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抵押无效、判令不动产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反之,如果贷款机构尽到形式审查义务,借款人提交资料形式齐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法院大概率认定抵押权合法有效。后续一旦无力还款,债权人有权申请拍卖房屋。不知情配偶无法对抗合法抵押权,只能向擅自办理抵押的配偶主张损害赔偿。
张瑞山律师梳理实操维权步骤:第一,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不动产登记簿档案,调取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申请抵押全套资料;第二,核查材料中是否存在伪造签名、虚假离婚文件;第三,固定证据,证明本人对抵押事宜完全不知情、没有事后追认;第四,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抵押权纠纷诉讼。
特别提醒:不要默认 “我没签字抵押就一定作废”。东莞多家法院审理同类案件,非常看重金融机构的审查义务。证据准备薄弱,诉讼风险极高。同时,区分债务性质,配偶单方借款抵押,如果资金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知情一方无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遭遇配偶私自抵押婚内房产,想要评估撤销抵押的胜诉概率、整理起诉材料,可联系张瑞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方案。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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