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3712931166

dongguan  lawyer

首页 >> 离婚诉讼 >>诉讼指南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怎么分
详细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怎么分

当夫妻一方去世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涉及继承析产两个法律程序。处理的原则是 “先析产,后继承” ,即先将属于已故一方的财产份额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再对这一份额进行继承。

简单来说,这个过程可以分解为两步:

  1. 析产: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一半归在世配偶个人所有,另一半属于去世配偶的遗产

  2. 继承:对属于去世配偶的遗产(即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进行继承分配。

📝 核心法律依据与处理流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路径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去世一方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其遗产将优先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内容进行分配。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意愿的尊重。

路径二:无遗嘱(法定继承)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遗产将严格按照上图的法定顺序分配:

  • 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包括在世配偶、去世一方的所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去世一方的父母。

  • 特殊情况

    • 代位继承:如果去世一方的子女先于其去世,则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其应得的份额。

    • 继承人协商: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经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 生活困难或尽主要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 重要注意事项与操作建议

  1. 确认财产范围:首先要厘清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工资、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哪些是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特定人身赔偿金等)。个人财产全部作为遗产处理。

  2. 保留关键证据:准备好结婚证死亡证明户口本财产权属证明(房产证、存折、股权证明等),以及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 过户与提现手续:办理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的过户或提取时,通常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凭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到相关机构办理。

  4. 债务清偿:继承遗产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总结

处理夫妻一方去世后的财产分割,核心就是 “先分出一半给配偶,剩下一半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分” 。务必先从共同财产中析出遗产,再进行继承。如果家庭关系复杂、财产种类繁多,或者对遗嘱效力有争议,强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员,以确保流程合法、权益不受损。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