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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清单指引(民事案件)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不应包含谩骂和人身攻击言辞 □ 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其他 二、起诉状份数/委托材料/证据: □起诉状 份 □自然人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原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注销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代为起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符合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情形的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律师代理起诉:律师事务所函及执业证复印件 □ 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起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近亲属代理起诉: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近亲属关系证明 □公司员工代理起诉: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劳动关系证明 □普通公民代理起诉: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方所在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信 □涉外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律规定的公证、认证手续 □ 涉外委托:经法律规定的公证、认证的委托材料 □确定本院有管辖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定管辖的说明 □其他 上一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死亡,案件会吗?下一篇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