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偷偷出售婚内共有房产!第一步该怎么做?东莞张瑞山家事律师普法


不少东莞夫妻婚后共同买房,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感情出现矛盾后,登记产权一方瞒着配偶偷偷挂牌卖房,等到另一方发现,房屋已经进入交易流程。很多当事人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紧急止损。东莞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不动产登记规则与家事审判经验,讲解发现配偶私自卖房后的标准处置流程。
首先要区分房屋登记状态。如果房产证登记夫妻两人名字,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常不会单方办理过户;但产权仅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时,对方有可能利用登记外观与中介签订买卖合同。发现卖房第一时间,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房产档案,查询是否网签、是否递件过户。若房屋尚未完成过户,可以当场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有效期 15 天,期间房产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为起诉争取宝贵时间。异议登记之后,必须在 15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共有部分无效,阻止交易继续推进。
很多当事人存在误区:只要是婚内共同房产,单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全部无效。法律并非如此。根据《民法典》以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重点审查买家是否构成善意取得。满足三个条件:买方不知情、支付合理市场价、已经办理过户登记,买家合法取得房屋,配偶无法追回房产,只能向擅自卖房一方索赔。
张瑞山律师提醒,不要采取上门骚扰买家、封锁房屋等过激方式,容易引发新的纠纷。同步收集全套证据:结婚证、购房合同、还贷流水(证明共同出资)、房屋买卖聊天记录、中介沟通记录、对方承认私自卖房录音。倘若房屋不幸已经过户、无法追回,当事人可以选择两种维权路径:起诉离婚,主张对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婚姻关系暂时不解除,符合法定条件,提起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对应的房屋份额损失。东莞遭遇配偶私自出售共有房产纠纷,不清楚异议登记流程、证据如何整理,可以咨询张瑞山律师,全程协助保全房产、提起确认合同无效诉讼。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电话: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收起

取消
建站ABC 建站ABC提供技术支持
  • 律师首页
  •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