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抚养权划分标准,按孩子年龄分段判定
作者:东莞张瑞山律师|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法院审理非婚生抚养权案件,唯一裁判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严格按子女年龄三段划分裁量标准,是东莞一二审法院统一裁判口径。1、子女未满 2 周岁:原则判归母亲直接抚养。仅三种例外抚养权判给父亲:母亲身患久治不愈传染病、重病不适宜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弃养、长期失联;母亲因服刑、失踪客观无法照料子女。东莞大量未满两岁非婚生子案件,在母亲无不良嗜好前提下,抚养权几乎全部判给女方。2、子女 2 周岁至 8 周岁:法院综合逐项对比双方抚养条件择优判决,优先参考五大指标:固定收入与住房条件、日常照料陪伴时长、有无赌博酗酒家暴恶习、一方是否绝育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跟随哪方生活(不轻易改变现有生活环境)。若一方家中祖父母长期帮忙照看孩子,且老人具备照料能力,也是法院加分项。比如孩子常年随母亲在东莞生活读书,男方异地居住,即便男方收入更高,抚养权大概率仍归属女方。3、子女满 8 周岁:孩子真实意愿为关键判决依据,法官单独约谈子女,不受父母诱导胁迫,孩子明确愿意跟随某一方,法院基本遵从孩子选择判定抚养权。
抚养费配套规则:未直接抚养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满 18 周岁,东莞参照本地生活水平,按月收入 20%-30% 核算;孩子产生大病、大额择校费时,可另行起诉主张共同分摊费用。
张瑞山律师提示:想要争夺抚养权,提前留存工资流水、房产证、育儿消费记录、接送打卡、家校沟通记录,夯实己方抚养优势证据。
张瑞山律师:13712931166,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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