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部地方性法规3月1日施行,涉及就业、科创、气象防御等领域
2026年3月1日起,广州、深圳、汕头等广东多地多部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内容涵盖职业教育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气象灾害防御和水源保护等多个方面,与民生服务、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对东莞相关领域发展具有参考指引意义。
其中,《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明确,职校生与同层次普校生在落户、就业、公务员招录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技能人才可比照相应学历享受待遇;《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为科创要素跨境流动提供法治保障,境外科研人员可免签入园,高端人才享受个税优惠;惠州、茂名等地法规明确暴雨红色预警时停课停工等防御举措,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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