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区别是什么
好的,这是一个非常核心的继承法问题。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遗产分配方式,它们之间的区别可以用一个比喻来理解:
* **遗嘱继承**:就像您自己亲自**点菜**,按照自己的喜好决定每道菜给谁。
* **法定继承**:就像餐厅提供的一套**固定套餐**,按照默认的规则和顺序来分菜。
详细解析
#### 1. **意志来源:主动安排 vs. 被动推定**
* **遗嘱继承**是**主动的**。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清晰、明确地表达了自己希望如何分配其遗产的意愿。这是对个人财产权的终极处分。
* **法定继承**是**被动的**。当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时,法律**推定**他愿意将自己的财产按照最符合家庭伦理和一般社会观念的方式(即平均分给近亲属)进行处理。
2. **效力关系:优先适用 vs. 补充适用**
这是最关键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意味着:**“遗嘱继承” > “法定继承”**。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必须首先执行遗嘱。
3. **继承人范围:自由指定 vs. 法定范围**
*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指定**任何人**作为继承人(这被称为“受遗赠人”),比如朋友、慈善机构,甚至可以剥夺某位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需注意“必留份”限制)。
* **法定继承**:继承人范围被严格限定在**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之内。
4. **份额分配:任意决定 vs. 相对均等**
*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决定将全部财产给一个人,或者以任何比例进行分配,**不受“平均分配”原则的限制**。
* **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对死者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生活有特殊困难等)才可以多分、少分或不分。
一个重要的共同点与限制
尽管遗嘱继承赋予了极大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并非毫无限制。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必须遵守 **“必留份”** 制度。
*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含义**: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由他人继承,也必须首先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法定继承人(例如残疾的子女、无收入的年迈父母等)保留一部分必要的遗产,剩余的财产才能按照遗嘱分配。如果遗嘱中未保留,这部分遗产的处分可能归于无效。
**东莞律师建议:**
* **如果您希望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避免身后亲属因争产产生纠纷,**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是最佳选择**。
* **如果您是法定继承人**,但怀疑遗嘱的效力或认为遗嘱侵犯了您的“必留份”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这个详细的解释能帮助您彻底理解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