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手续应当按照规定严格办理,整个流程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所需的相关材料提前准备完毕,以防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来不及办理或者办理时间过长耽误结婚的时间,同时,作为结婚双方一定要符合结婚的条件,避免出现不能结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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