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涉外离婚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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